快递公司丢失包裹,我能要求对方进行双倍赔偿吗?

关于1: 与出谁是卖方达成货物运输协议的主体?,谁应该对货物的损失负责。也就是说,因货物丢失而承担赔偿责任主体为昆明分公司。 关于2: 从法律角度来看,你没有索赔的权利。虽然你买了这个货物,但是你和快递公司在一起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另一方的主体不是你,而是卖方。 既然“对方答应赔偿我的邮费” “原货费”,下面的意见是:接受,并迅速收到。否则,如果昆明分公司按照运输合同向卖方支付丢失货物的赔偿,那么你将非常被动——两笔钱都跑到卖方那里。 关于3: 快递单上的条款确实对你没有约束力。正是因为货物运输达到了货物运输的实现协议的另一方主体是卖方,他接受了合同束力,享有合同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的义务,因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