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损坏怎么索赔?

快递物品损坏如下索赔赔方法:
1、与快递代销点协商,表面快递损坏,拒绝签字收,要求赔偿。
2、如果快递收点不赔偿,可以打电话给快递所在的物流企业,说明情况,要求赔偿。
3、谈判失败的,可拨打消费者热线投诉,由消费者协会调解,要求赔偿。
4、可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给快递企业带来压力,要求赔偿。
快递企业快递损失赔偿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条国家邮政法第二十五条(即邮政一般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法的规定)也就是说,快递丢失了或者损坏时,赔偿金额不受‘三倍邮费’的限制。”
国内特快专递邮件补偿标准:
1、保险邮件丢失、损坏或短缺的,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险金额;
2、如果未保价邮件丢失,损坏或短缺,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赔偿按照《邮政法》、《邮政法》的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办理,但最高不得超过所支付费用的三倍;邮件延误的,免除所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包装箱、保险等附加费用);
3、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失去,我们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由于寄件人填写收据,寄件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不完整、错误,导致邮件部件延误,我们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快递企业应注意:
1、要将有关赔快递运单背书中规定的赔偿规定大字号在条款中突出。
2、收在发送快件时,应提醒用户贵重物品保价,并通知用户背书条款的赔偿规定。
3、快递丢失、损坏等问题时,应尽快联系用户进行赔偿,向用户道歉,并做好赔偿相关规定的解释。
消费者应注意:
1、快递时,应仔细阅读快递运单背书条款的相关规定,了解相关赔偿偿规定。
2、送贵重物品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快递企业,并保价
3、快递的运单底单要保管好,快递发生丢失、损坏等问题时,企业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其服务类型、服务期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应当在营业场所公布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变更时,企业应及时变更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快递第十九条市场管理办法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以书面合同确定企业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免除或限制企业责任涉及快递(邮件)损失赔偿条款应在快递运单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并作出特别说明。
第二十条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递(电子邮件)延误、丢失、损坏、内部不一致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协议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快递物品损坏,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响应投诉。无论是否购买保险,都会给予一定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和快递员沟通,比如如果不能协商,可以向相关快递公司协商司反应或者向有关部门反应投诉
《邮政法》第四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邮政服务一般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第二资金规定:“邮政一般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因此,《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险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收取的资金费用的三倍”只适用于邮政一般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政服务邮件损失赔偿,不适用于快递赔偿。
邮政法第一五十九条规定:“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第四十五条第二款邮件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亮肢件损失赔偿。因此,快件损失赔偿适用于有关民事法律和合同法的规定,即快递运单的背书条款(格敬卖世式合同))有关规定。目前,快递企业一般规定,保险快递丢失按保险金额赔偿,未保险快递丢失按运费的3-5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