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生鲜运输时损坏,怎样赔偿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快递公司应当赔偿。有保险价格的,按保险价格赔偿。如果没有,则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收费用的三倍。
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如果快递(邮件)延误、遗失、损坏和内部不一致,则经营快递业务的公司根据与用户的约定,行业应遵循与用户的约定定,依法赔偿。公司与用户之间未约定赔偿事项的,应当依法赔偿。购买保险价格的快递(邮件)),按保险金额赔偿。未购买保险价格的快递(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邮政府公司给予邮件的损失依据下列赔偿规定:
(一)保价的邮件遗失损失或者全部损坏的,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坏或者全部损坏的,按保险金额赔偿;内部短缺的,按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所有电子邮件价值的比例将赔偿电子邮件的实际损失。
(二)邮件遗失、损坏或者内件短缺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收费的三倍;登记信遗失或者损坏的,邮政公司应当在营业场所通知和提供给用户的邮件文件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说明前款规定。邮政公司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邮件造成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限制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责任。
八条 邮政公司对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邮件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由不可抗力引起的电子邮件保价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