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和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快递员和快递公司有劳动关系吗?
      快递员的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真的在实践中,许多快递员工工作时自带交通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快递员和快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很大争议。
      第一种观点是,快递员与快递公司没有劳动关系。每次快递员送达一件快递物品,公司都会支付几元,没有保证工资,即快递员完成只有送达才有报酬,没有完成就没有报酬,尤其是快递员自带完成工作任务的交通工具更重要的是。从这两点来看,快递员和快递公司是民事关系中的承包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即使快递员有自己的交通工具,没有保证工资,他们也会按件支付,但快递员实际上属于快递公司,工作时间、地点等面对面服从快递公司的指挥,因此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承包关系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告报酬的合同关系。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动关系的关键,在确定主体双方是否在认定主体双方时有从属关系,即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工作。具体表现在用人单位是否单方面决定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劳动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处于随时待命状态。报酬支付方式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标准,自备劳动工具是否只是认可确定劳动关系的一个方面,但不是主要方面。
      就对于自备工具的快递员来说,每天按时到快递公司领取快递物品,表明快递员服从快递公司的指挥,在工作时间方面没有自主权。这与承包人一般只需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承包任务,但在一定时间内由承包人决定是工作还是休息是不同的。另一方面,快递员一般负责特定区域的快递,这通常是快递公司安排的结果,表明他们在工作场所在点上,快递员服从公司的安排指挥。至于薪酬是否有保证工资,是计件还是计时,但计算方法不同,不影响双方法律关系的性质。
      综上所述,快递员和快递公司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区别
      可以看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不同于其他关系的最大特征,也是确定主体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属性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人、经济和组织的隶属性。人身从属性主要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内部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奖惩、工作实践等)。经济从属性反映了劳动者通过劳动向用人单位交换报酬的交换关系;组织从属性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组织劳动,承担劳动风险。
      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一是合同中没有人身隶属性。合同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工作成果的产生就是工作完成的标志。承包商必须支付一定的劳动力才能取得工作成果,但承包法律机械并不关注提供劳动力的过程,而是关注工作成果的交付。因此,承包商提供劳务只是完成工作成果的一种手段。在完成合同工作时,可以自行确定就业方式、就业程度、制作程序和劳动过程,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定作人只接受承包人物化的劳动成果,是定作人支付劳动报酬的直接对象。因此,承包商与定作人之间没有支配和服从的关系,两者之间没有人身隶属关系。二是承包人自行承担履行合同所产生的风险。
      通过本文的上诉内容,我们可以理解,虽然快递员的工作相对特殊,但快递员和快递公司属于劳动关系,因此如果快递员在快递过程中受伤,可以判定为工伤。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