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在运输过程损坏快递企业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向邮政局投诉,也可直接拨打12305投诉投诉。
法律依据:《邮政用户申诉处理办法》
第七条 用户可以拨打邮政管理部门上诉专用电话或登录邮政管理部门网站提出上诉,也可以采用以书信等方式提出上诉。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邮政管理部门会公开申诉专用电话号码、网络站上诉路径、单位上诉处理工作时间、通讯地址等信息,方便用户和企业查询。
上诉专用电话号码为“12305”,前缀省会、首府、直辖市区号。邮政管理部上诉处理工作时门间内应有人值守投诉电话。因某种原因暂停投诉电话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布暂停原因、暂停时间等投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
第八条 用户投诉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属于以下事项:
(1)邮政企业的邮政服务质量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的邮政服务质量和国家规定的邮政报告出版服务质量问题问题:邮政汇兑服务质量、邮票预订和销售中的服务质量数量问题,其他依赖邮政网络配送服务质量问题;
(二)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