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发布《快递服务》国家标准
在特定情况下,快递可以收取额外的费用吗??个人认为这是可以收取的。
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国家快递服务标准(草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注意到,草案最大的变化之一是首次明确了“交付次数”,而且在特定情况下,“送货上门”是可以的收取额外费用
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6日。征求意见稿对投递方进行类型的分类和细化。投递方式主要包括上门投递、投递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箱递服务终端))、向快递服务站(站交付)和其他方式交付。上门交付变更为箱式交付/站式交付的,应当事先征得用户同意;未经用户同意,不得送达智能收投服务终端/快递服务站
值得注意的是,“投递次数”正在征集中草案中有明确的要求规定:快递服务主体应当是:至少提供两次上门快递免费快递费用投递,投递应在8:00-20:00时间段进行。两次免费投资交付间隔应超过8小时,与交付间隔应超过8小时户有约定的除外。
上门投递两次未能投递的上门投递快递,快递服务主体可以与收件人约定,如果收件人仍选择上门送货,快递服务主体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提前通知收件人收费标准
无法联系收发件人的,可以根据发件人们要求处理快件。
“快递延误”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逾期多久?是延误吗?征求意见稿明确,“完全延误的时限应符合同城迅速延误的要求3天的交付服务;省内异地和省际;快递7天,国际快递21天。
当快件丢失时,应该免收快递费(不含保价)其他附加费用),购买保险价格的快递也应当按照被保险价格的金额进行赔偿;未购买保险价格的快递,应当按照有关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下单细分为电子商务平台和个人两种方式
另一个重大变化是将用户下单细分为两种方式:通过快递服务主体下单和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下单。
征求根据草案,电子商务运营如实向快递服务主体提供寄件人姓名方法及收件人姓名、联系方式、地址、商品名称等必要信息
服务不应使用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等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款的手段零件。同时,增加数据安全要求原则上规定了快递个人信息收集、数据存储等内容。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说,个人信息保护要求越来越严格,需求越来越迫切在切割的前提下,本规定有利于平衡快递行业电子商务经营者和快递企业的平衡中等地位有利于快递企业的累积维护积累客户群,促进行业数据经济发展的合法权利。
快递费定价将进一步市场化,“价格战”可能成为日历历史。征求意见稿成本分区要求快递服务主体根据产品类型、服务距离等因素,科学计算成本,以快递收发地所在县为基本单位,向用户公布服务期限和服务价格。草案还强调,不应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快递服务。
智能化、绿色包装被写入“新国标”
草案提到,在服务环节增加智能服务。规定快递全过程的信息运营和可追溯性,采用智能安全检查系统,增加智能包装箱、智能快递箱、无人车、无人机等智能收集和投递服务终端的收集和投递要求。
增加绿色包装要求。草案从可回收包装、可回收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包装、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等方面提出了快递绿色包装要求。
据悉,中国快递业十年来发展迅速,快递业务量连续八年位居世界第一。2011年底,现行国家快递服务系列标准首次发布,至今已有十年。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快递业发生了重大变化,标准已不能满足新的发展需要。2021年底,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了由国家邮政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承担的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修订计划。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对于快递企业,需要使信息更加透明,服务条款更加清晰,真正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有利于降低双方随后的“争吵”成本;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服务模式的主动性掌握在自己手中,清楚地了解成本支出的标准。


